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2018年度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18〕7号)要求,现就我省实施2018年度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英语、日语笔译考试考务工作公告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及科目
考试日期 |
考试时间 |
级 别 |
科 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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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0日 (英语、日语) |
上午 |
9:30-11:30 |
二、三级笔译 |
笔译综合能力 |
下午 |
14:00-17:00 |
一、二、三级 笔译 |
笔译实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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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4日 (英语) |
上午 |
9:30-11:30 |
二、三级笔译 |
笔译综合能力 |
下午 |
14:00-17:00 |
二、三级笔译 |
笔译实务 |
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。
二、报名条件
1.凡符合人社部《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评价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1〕51号)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,均可报考一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笔试考试。报考一级翻译考试的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,恪守职业道德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、类别二级翻译证书;
②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。
2.二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笔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。
3.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学位〔2008〕28号)文件规定,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(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(MTI)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),凭学校开具的“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”(加盖学校公章),在报考二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笔译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,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。
三、报名时间及流程
2018年度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笔译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。